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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2020-05-09 15:25:00 来源:无忧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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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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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消费税法

  【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直接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涉及三种计算方法:

  1.从价定率计算。

  在从价定率计算方法下,应纳消费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比例税率

  2.从量定额计算。

  在从量定额计算方法下,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算。

  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定额税率+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提示】本处所讲香水精及香水默认为高档化妆品。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移送时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特别注意: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

  某企业将自产的黄酒移送生产调味料酒,因调味料酒不是应税消费品,因此所耗用的应税消费品黄酒在移送使用时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但此时不缴纳增值税),以后生产的非应税消费品调味料酒在销售时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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