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自治区建造师注册工作的通知》(新建建函[2007]48号),经审核,589人符合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现将审查意见在新疆建设网站予以公示(网址www.xjjs.gov.cn),本次的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4月23日,请在公示期结束后,前往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或新疆建设网(http://jsy.xjjs.gov.cn/dataservice/query/staff/regCertList)进行查询,不再对证书贴花。(过期执业印章根据二级建造师系统数据自行及时更换)。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二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不符的人员向我厅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991-2822564
监督电话:0991-282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