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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云南执业药师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4-09 10:34:00 来源: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导语】®无忧考网从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获悉,关于恢复云南执业药师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已公布,请相关人员仔细阅读,具体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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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省执业药师:

  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协会秘书处自2月1日起暂停了非“云南药师网”学习的学分审核、认定工作。鉴于目前我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恢复非“云南药师网”学习的学分审核、认定工作。为减少申请者路途往返的不便,学分认定实行线上办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料提交方式:

  (一)邮件方式:将需要审核、认定的学分原件及学分认定审批表(详见附件),将扫描件(保存为“PDF”格式)发送到1561342347qq.com。

  (二)邮寄方式:将需要审核、认定的学分原件及学分认定审批表(详见附件),邮寄至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

  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高路2188号507室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刘老师邮编:650106电话:0871-68371412。

  二、审核、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将学分认定所需全部资料通过邮件或邮寄方式交至协会秘书处。

  (二)秘书处接到申请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认定的学分资料进行查询、复核。

  (三)根据查询、复核的情况,符合要求的5个工作日内对学分进行认定。

  三、学分查询打印

  学分资料经查证有效的,申请人可登录“云南药师网”--“执(从)业药师继续教育学分查询、打印”栏查询、打印学分。

  附件:云南省执业药师协会学分认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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