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造价师考试>导航 > 最新信息 >福建

2020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申报流程后的注意事项

2020-03-30 10:41:00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导语】2020年福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业务申报流程后的注意事项已公布,为了方便大家及时获悉注册申报事宜,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注册业务申报流程后的具体注意事项,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4月10日前,已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申报,但未同时在“网上办理系统”申报,省注册中心将于4月13日统一进行数据清理,退回企业端或个人端,请仍需办理注册业务的在对应注册管理系统重新申报。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申报注意事项】

  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省级对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暂停执业、注销注册、恢复执业、挂失补证、重要信息变更等业务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如因申请材料内容不实或附件未上传,导致终审不合格,由企业自行承担后果。对申请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机构内变更(含聘用企业更名)、机构外变更(流入)、基本信息变更业务,省注册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出具审查结果。

  2.如需查看申报数据的不合格原因,可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个人版首页的“上报业务查询”栏目内点击“意见查看”,查看所申报的业务的不合格原因。

  3.目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所有注册业务,全部采用网络申报的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任何纸质材料。在网络申报时,要求上传对应附件材料的扫描件都必须正向扫描上传,且必须是清晰。

  4.申报初始注册和遗失补办业务时,所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图片需是近半年的免冠证件照片(底色不限),图片上不得有加盖钢印的痕迹,且勿拍纸质照片上传,该照片用于冲洗制作证书,请认真对待。

  5.如需申请撤回已上报至省级的数据,可在“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一级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个人端首页的“上报业务查询”内操作“撤回”,自行撤回所申报的业务;如需撤回省级已转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请将申请报告(写明情况并要求本人签字,企业盖章)传真至010-68331143。

造价师考试福建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