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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江苏宿迁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抽查审核3月31日截止

2020-03-26 10:07:00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语】2019年江苏宿迁一级建造师考试合格人员抽查审核3月31日截止,那么,本次一级建造师合格人员抽查审核有哪些具体要求呢?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尽介绍一下本次一建抽查审核的具体工作安排,供大家的参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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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抽查审核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要求,于近期开展2019年度一级建造师等12项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抽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适应于2019年度告知承诺制的12项资格考试。

  二、审查时间。3月24日至3月31日。

  三、审查人员的确定。根据相关要求,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于3月23日,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对12项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按照抽查不少于10%比例,随机抽取确定了审查人员名单。(具体名单详见http://rsj.ahsz.gov.cn/110788090/181805594.html)

  四、审查方式。考虑到当前疫情形势,本着“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理念,此次审查主要以线上核查为主,现场核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专业被抽取确定的审查人员参照报考条件要求,将身份证照片、符合报告条件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照片、工作证明照片等信息存放于一个文件夹并压缩,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751624244@qq.com)。

  五、相关要求

  (一)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考试报名条件,承诺所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

  (二)所提供信息格式明确如下。照片格式:专业-姓名-信息类别.jpg(如一级建造师-张三-身份证.jpg);文件夹格式:专业-姓名.rar。

  (三)被确定的审查人员务必于3月31日前将核查材料的电子档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科,逾期后果自负。

  联系单位:宿州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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