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鉴定费。
温馨提示:当次考试缺考者,由于鉴定考务组织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1)上半年缴费安排:
交费时间:3月23日至4月26日
(2)下半年缴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省中心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收费标准》)向考生收取鉴定费。
温馨提示:当次考试缺考者,由于鉴定考务组织等原因,省中心不予退还鉴定费。
(1)上半年缴费安排:
交费时间:3月23日至4月26日
(2)下半年缴费时间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