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起启用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包含执业药师),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电子证书效力
电子证书加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用章”电子印章,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表明持证人员具备担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可作为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继续教育、执业注册的有效凭证。电子证书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再转换版本,不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旧版证书效力
原持有的纸质版上海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继续有效,持证人无需更换。自2019年9月1日起,原纸质证书遗失或损坏的,不再补办,职称证书由相关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海市专业技术资格数据信息库或职称档案资料开具职称评审结果查询单,考试证书由相关考试机构根据考试数据信息库开具考试合格成绩单。
证书查验方法
对于2019年9月1日后在本市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电子证书,可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上海人社”APP进行证书信息查询验证,持证人还可通过“上海人社”APP下载打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