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福建选调生考试体检考核办法
1.确定考察人选。省委组织部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根据选调生类别、报考地区以及资格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最低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确定。应届毕业生按选调计划数1:2、在岗大学生村官按选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名单,于2020年2月在福建人才联合网进行公布。博士研究生考试成绩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按考生所报志愿、综合素质和专业特长向省直有关单位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确定初步考察人选名单。
2.组织考察。由省委组织部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部门组成考察组,于2020年2月至3月前后,分别到应届毕业生所在高校和在岗大学生村官所在地区,对考察人选进行全面考察。
3.组织体检。由省委组织部及省法院、省检察院统一组织考察人选,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应届毕业生须准备同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表用),体检费由参检人缴交。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予以取消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