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2019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区外公务员公告》,现将体检和政审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体检工作安排
(一)体检时间
2019年11月19日09:30-18:30,体检表编号为2019001-2019100的考生参加体检;
2019年11月20日09:30-18:30,体检表编号为2019101-2019200的考生参加体检;
2019年11月21日09:30-18:30,体检表编号为2019201-2019280的考生参加体检。
(二)体检表领取
参加体检人员于2019年11月18日9:30-13:00前往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楼一楼大厅领取体检表、体检人员须知等材料,并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需由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报考人民警察等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预计费用为:男471元/人,女501元/人。
二、政审考察工作安排
政审考察时间和机构
政审考察工作于2019年11月18日-25日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委托考察对象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户籍所在派出所完成。
政审考察标准
根据《2019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区外公务员公告》,参照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政审考察工作模式。考察工作重点是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生活学习中的表现等方面情况。考察机构如实填写政审考察意见并盖章。
政审考察表下载
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的考生下载《2019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务员政审考察表》(具体见http://hrss.xizang.gov.cn/)。报考公安、司法、监狱、戒毒所等人民警察岗位的考生下载《2019年从西藏籍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中考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审考察表》(双面打印),并到考察机构进行政审考察。考察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政审考察表报送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2号楼3楼306室)。
联系电话:0891-619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