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一)被害人
包括因犯罪行为受到物质损失的公民和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1)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本人是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只是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注意】
法定代理人: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代表。
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三)检察院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可以在提起公诉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列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