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城区、园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梧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学习,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学分。
梧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8日
各城区、园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中直、区直驻梧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会〔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及时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学习,完成2019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学分。
梧州市财政局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