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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调整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体温上限

2009-10-15 13:17:00 来源:医学教育网
石家庄市调整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上报制度中的体温限度。昨日,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将“流感样病例”定义的体温从超37.2℃改为超38℃。

  根据卫生部最新印发的《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二版)》,通知将“流感样病例”的定义体温标准从超37.2℃提高到超38℃。即:体温超过38℃,伴咳嗽或咽痛之一者,同时缺乏其它实验室诊断依据的,可明确为“流感样病例”。

  通知要求,各学校严格坚持晨午检、因病缺勤登记和预防性消毒制度,做好疫情上报,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暴发或聚集性疫情,严防疫情蔓延。任何学校在一周内同一人群聚集性场所发现5例及以上急性发热呼吸道感染病例,要在2小时内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根据卫生专家研判,双节后,甲流疫情将呈快速增多趋势,可能出现较大规模的聚集性病例,出现重症病例和死亡病例将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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