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总和。
性质:
(1)民法是私法。
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私人利益,民事主体之间是平等主体的关系,国家也是作为特殊的民事主体参与。
(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
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系。
(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加大对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
(4)民法是权利法。
民法通过权利确认当事人的行为规则,通过救济手段确认权利。
(5)民法是实体法。
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
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
民法作为行为规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作为裁判规则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