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8号)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商务部培训中心人考中心函〔2008〕30号及川人办发[2008]113号文件精神,受市职改办的委托,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外销员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时间和科目
报名时间:2008年5月5日—6月4日
准考证领取时间:2008年10月22日—11月4日(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时间:2008年11月8—9日
11月8日 上午8:30—11:30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
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
下午2:00—5:00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
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英、俄、日、法)
11月9日 上午8:30 外销员从业资格外经贸外语口语(英、俄、日、法)每人十分钟(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报考条件
(一)参加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条第1款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三)申请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本条第1款条件、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三、报名程序
2008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收费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先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进行网络注册,并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1.注册,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注册协议,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请您在注册窗口中输入正确真实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注册使用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将被用于资格审查,准考证及证书的制做使用,且一旦注册成功不得修改。
2.上传照片。报考者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证件照,长宽比为126:102),文件格式为JPG格式,大小应小于160K。
3.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所有信息应真实可靠,准确无误,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自行打印本人所填《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用于考试合格后*)。
首次报考的考生,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考生持《报名表》和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报考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的考生,还须持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B级合格证书(有效期限内)原件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名手续(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报名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时,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凭准考证和《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到考试中心直接报名。
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成都市人事局人才培训大厦2楼(红照壁与老南门大桥之间)。咨询电话:028-86150138、86150148、86150248、86150348。网址:www.cdpta.gov.cn。
区(市)县考生参照上述方法办理报名手续。
四、收费标准
考试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川价字费[2003]237号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4〕1108号文件的规定,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考务费按每科60.00元缴纳,需参加《外经贸外语》口语面试的考生还应缴纳口语面试费84元。一经报名,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教材
考生需订购考试指定用书请到四川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成都市成华街4号,联系电话:83221334)预订。有关培训的具体工作由省商务厅另文通知。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和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笔试试卷设置为: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执业)、国际商务专业知识(执业)、外经贸综合业务(从业)三科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部分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部分在试卷上作答;外经贸外语笔试(从业)试卷设置不变。各考点为考生准备草稿纸,考后收回。口语考试采取单独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考试时间为10分钟,具体的考试操作方法按《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附件2)的规定进行。
2、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等)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考试时,考生按《考场规则》携带钢笔、圆珠笔(黑色或蓝色墨水),不得使用铅笔、涂改带(液),严禁携带草稿纸、文字资料、传呼、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计算器、电子词典等物品进入考场考座,违者按违纪处理。
附件: 1. 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2. 外经贸外语口语考试基本程序及要求
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