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19年四川第三十四批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人员名单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规定,经审核,2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1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2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变更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梁旭等4名申请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销注册人员符合注销注册条件,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具体人员见四川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