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的应试者按照通知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经现场审查、审查未通过的应试者无权参加测试。
1.省(部)属院校在籍学生(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省(部)属院校在职教师(不含省属高校测试站)携带工作证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
3.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一科合格即可)携带合格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省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应试者携带工作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省(部委)属单位公务人员、现役军人应试者携带工作证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军官证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