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国家公务员>导航 > 最新信息 >吉林

国税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19年第一批国家公务员报到通知

2019-08-16 10:23: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导语】国税总局吉林省税务局2019年第一批国家公务员报到通知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第一批国家公务员报到通知,欢迎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工作安排,为做好吉林省税务系统首批录用公务员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9年8月19日至8月2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全部首批录用公务员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所在市(州)税务局人事科(处)报到(各市州税务局报到地址及联系人详见http://www.jl-n-tax.gov.cn/)。

  不能按期报到的,必须提前说明情况,并预约报到时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报到要求

  1.2019年应届毕业生、档案保留在学校且尚未领取就业报到证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和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报到,需要与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请在录用单位栏统一填写报考单位名称,如“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局”;其他内容按协议书所列内容和要求填写,三方协议生效时间以国家公务员局的最终批复为准。考生报到后返回学校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就业报到证已派遣到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且档案已转至生源地人才交流中心的考生,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到地点办理调档函,然后按要求办理改派,同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2.社会在职人员(正式职工,与单位有档案管理关系),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再回原用人单位办理调出手续,档案由原用人单位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失业、待业人员(包含从事临时工作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到报到地点办理相关手续,档案在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保管的,考生报到后请本人持调档函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档案提取手续,档案由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为减少往返环节,以上所需事项,可合并办理,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告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各市(州)局人事科(处)。

国家公务员吉林相关推荐
推荐阅读
网站首页 网站地图 返回顶部
无忧考网移动版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67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