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河北省2019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工作实施方案》(冀组办字﹝2019﹞16号)要求,现将2019年度承德市公务员招录考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
8月15日—8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考察地点:
考生报考职位所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考市直有关部门的考察地点在所报考部门的干部(人事)科,详细地址见https://rsj.chengde.gov.cn/。
三、考察内容:
1、考生提供本人档案;
2、考生自行下载档案审查表并填写完整;
3、考生自行下载政审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完整并签署意见;
4、报考公安部门的考生自行下载人民警察政审表(正反面打印)填写完整并签署意见;
以上材料交考察部门。
四、有关要求:
各位考生要携带好相关资料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考察。
需开具调档函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核实本人档案存放地址后,于8月13日开具调档函(地点:承德市双桥区罗汉山前原电机厂院内)。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开具政审函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市公安局开具政审函(承德市双桥区迎宾路31号市公安局5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