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集合时间:2019年8月6日7:00
集合地点: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平顶山市新华区建设路与长青路交叉口东150米)
参加体检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集合,统一乘车参加体检,无故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体检须知
1、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
5、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三甲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X光项目检查。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录用。
7、体检时按医院的收费标准向指定带队工作人员缴纳体检费用。
8、不要携带手机等通信工具参加体检。已携带的须交带队工作人员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