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河南商丘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须知
1.体检前24小时内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吃油腻食物,不要饮酒、服用药物,避免剧烈运动。体检的当日早晨,不要吃饭、饮水,保持空腹。
2.体检时按医院的收费标准主动向指定带队工作人员缴纳体检费用。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接受带队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佩戴胸牌。体检过程中不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
4、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时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能漏检。
6.女性考生如在月经期间,请及时告知体检医生。
7.处于妊娠期的考生需本人携带由三甲医院开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可以暂不进行体检项目中的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可以进行妇科、X光等项目检查时,再完成体检,并作出是否合格结论。
8.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身高、体重、血压、视力须当场提出复检;其他项目如有异议,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所报考的省辖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所有项目的复检均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本次体检,在医院设有体检指导监督人员,负责指导监督体检工作。考生若发现医护人员、工作人员或其他考生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可及时向体检指导监督人员举报。
10.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11.体检结束后,到医院指定地点就餐后自行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