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对象
省直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省直单位、中直驻石单位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均可结合所在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和本人需求参加2018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一)行政事业类
《政府会计准则》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讲解,《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讲解,高等学校、中小学、科学事业单位、医院等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讲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和国库集中支付等政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二)企业类
《管理会计应用指引》讲解,《企业会计准则》讲解,《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讲解,《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讲解,其他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
各单位可结合本行业特点,对本年度培训内容进行调整,以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
三、登录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