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放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审计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发输变电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8年度一级建造师及相应专业、审计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基础)、发输变电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于6月17日开始发放。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来湘西自治州人事考试院(吉首市北门街2号老财政局B栋二楼州人事考试院办公室)领取,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携带参考人员手写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