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河南新乡市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证书办理通知
一、证书名称:
一级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基础、注册环保工程师
二、携带材料:
1、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身份证
2、《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登记表要加盖单位公章
三、办理地点:新乡市民中心二楼97号窗口(人民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电话:3696611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12点;下午1点---5点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