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一级建造师证书领取通知
2018年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基础及专业、房地产评估师、统计师考试的成绩已经公布,请考试合格人员于2019年6月3日-6月7日(法定假日除外)到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领取证书。领取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注册管理】
(一)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初审合格后,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机构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注册管理机构发放由建设部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
(三)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2、无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4、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