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所有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于2019年4月24日(本周三)至4月30日间(不含周日)携本人身份证至我院润泰路院区体检中心体检(空腹),并将体检报告及时交至人事科。外地考生可以选择所在地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在4月30日(按寄出时间算)前将体检报告寄至我院人事科。
体检合格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在5月10日前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至或寄至我院人事科;往届毕业生应于5月10日前到院报到。
不能及时体检、签约及报到者,均应向我院提出延时申请,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得到我院同意而逾期不至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