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
2018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现已可以领取,请考生即日起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行政审批办服务窗口办理。
地址: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行政审批办(集宁区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1号楼3楼东)
咨询电话:0474—8308403
乘车路线:12、22、26路公交车科技馆站下车。
【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