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哈尔滨市发改委获悉,28日我省将挂牌招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中将有7亿元用于哈尔滨市建设。
据介绍,暂停发行一个多月的地方政府债券将恢复发行,财政部定于8月28日对推迟发行的吉林、广西、黑龙江、内蒙古四省区政府债券进行代理招标发行。其中,我省发行的债券中,将有7亿元用于哈市的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民生工程以及承接国家扩大内需的配套项目等。凡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的各类投资者,都可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债券期限为3年,利息按年支付,利率通过市场化招标确定。
同时,记者从哈尔滨市地税局获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凡是购买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哈市企业及个人,可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