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符合人社部《关于印发资深翻译和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1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试考试。报考一级翻译(口)笔译考试的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翻译行业相关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相应语种、类别二级翻译证书;
②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翻译专业职务。
2.二、三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报名条件完全放开,不受年龄、身份、学历等任何条件限制,报名时也无需报考人员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学校开具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加盖学校公章)在报考二级翻译口、笔译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试名称 |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
审核时间 |
缴费时间 |
缴费形式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
2019年4月9日9时至2019年4月18日24时 |
2019年4月9日9时至2019年4月19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2019年4月9日9时至2019年4月21日24时 |
网上缴费 |
2019年6月10日9时至6月13日24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