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申报
1、各申报机构务必在鉴定受理规定时间(具体日期分别为2019年3月26日至4月5日)内,向我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送考生相关申报资料,逾期将不予受理。资格审查方式为:申报点初审,中心复审,报省厅审决后通知。
2、各申报机构须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规范整理申报材料,认真履行资格初审职责。
3、申报机构录入补考考生的信息可在在线平台中直接提取,若不能提取的补考考生信息可手工录到在线平台系统中,所有的补考考生也需提交《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鉴定组织实施
我省2019年统一鉴定按《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考核方案》和《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采用论文评审方式,考前一周按照《劳动关系协调师综合评审要求》(另行通知)将考生的论文评审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报送省中心考务管理部,未报送、逾期报送或在评审过程中发现论文涉及抄袭的按综合评审不合格处理。
2019年全国统一鉴定补考考核方案
2019年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