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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解答中小学生学籍5大热点问题

2019-03-06 09:20: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学籍是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身份证明。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下面是辽宁省教育厅解答中小学生学籍5大热点问题。以下内容是©忧考网教育频道为大家准备的相关内容。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留级、跳级吗?

  义务教育属基本公共服务,所以原则上不鼓励留级、跳级。留级、跳级问题属于具体的学生管理问题,是学籍异动,根据相关法规,留级、跳级的条件和办理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规定。

  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具备管理留级、跳级等各类学籍变动的功能,但是否启用及具体操作权限,由各地决定并统筹管理。

  2、小学生毕业后,跨省转学去一个不同学制的地区就读,如何处理?

  原则上,学生小学毕业后不应跨省就学。对于少数确需跨省就学的,如果两地学制不同,应由转入地学籍主管部门依据本地规定确定就读年级。

  转入地学校确定要接收的,由其直接通过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系统,可在网上发起学籍转接申请。

  3、跨省转学需要哪些单位核办,流程是什么?

  跨省转学与省内转学一样需要四方核办: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

  其流程依次是:转入学校发起跨省转学申请→转入学校核办→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转出学校核办→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核办。四方核办无误后,由转入学校调取学生档案。

  一些省份对转入学生的时间有规定,家长为孩子转学时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要求。

  4、转学流程中,转入学校已发起申请,并且转入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都已审核同意,但总是被转出学校驳回,该怎么办?

  在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中,驳回就是有核办权限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不同意转学。学生和家长遇到被驳回情况时,要及时与做出驳回处理的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沟通,北京社区,看是否符合相关地方规定的转学条件,是否关键信息有误,或出现临时的技术问题,以便尽快重新发起申请并获得核办通过。

  转学也是学籍异动的一种。家长在为孩子转学之前,应了解相关省份的规定,并提前与转出学校做好沟通。

  5、在招生过程中,学生本该去A校,但是却被B校录取并调档,造成该学生在A校没有学籍信息,如何处理?

  学生和家长可向B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反映,责成B校同意释放学生学籍。之后,向A校申请以转学的方式向B校调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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