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和缴费,仅报名未经缴费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缴费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不含选调生职位)取消或核减该职位的录用计划(含通过体能测试的职位),报考取消计划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报名期间适时公布未达到1∶3比例的招录职位。缴费确认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将于3月17日15时前通过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请于3月18日8时30分至14时30分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成功后于3月18日16时30分前凭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通过网上重新成功支付考试费用后(原报名费用在报名工作全部结束后系统自动退回缴费银行卡)即为改报确认工作结束。未经改报确认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其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