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鉴定组织实施
(一)统一鉴定工作按照“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务”的原则组织实施。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负责我省统一鉴定的组织安排。各设区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根据统一鉴定的安排,积极配合省中心组织做好本地区的统一鉴定的相关工作。
(二)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由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
(三)报名时间:上半年截止4月10日,下半年截止10月10日。
(四)命题工作:5月18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补考为全国统一命题,其余为全省统一命题。
(五)证书核发:
1.全省统一鉴定合格的考生,由省人社厅核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普通版);
2.参加全国统一鉴定补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的考生,合格者由国家人社部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统考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