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福建第三十批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名单通知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名单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无忧考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关于公布2018年度第三十批造价工程师变更注册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原建设部令第150号)及《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暂停执业、注销注册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08〕2号)和《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查,鲁雪晶等18位符合造价工程师机构外调入变更注册条件(详见附件),准予注册。现予公布。
【证书注册】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实行注册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持有者应按有关规定到指定机构申请注册。建设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机构,注册有效期为四年。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建设部用印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附件:鲁雪晶等18位符合造价工程师机构外变更(调入)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