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大悟县辖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惩戒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计划73名。(详见《大悟县2018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表》)
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2日—12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大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院811室(发展大道108号)。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先填写《大悟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网上下载),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其他证书、个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1寸),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50元。
4、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者需诚信报考,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开考比例: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并通知考生调整报考岗位或退还缴纳的报名费,退缴报名费时需回收缴费票据。对急需紧缺岗位人员、边远艰苦岗位人员,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放宽比例限制。
联系方式
招考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及社会各界的群众监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本公告由大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0712-7265891(大悟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报名咨询电话:0712-7265903(大悟县人事考试院)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