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18年河南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签章办理通知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无忧考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该延续注册证书签章办理方面的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更多造价工程师考试的资讯,敬请关注©无忧考网的更新。
2018年河南第四批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证书签章办理通知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2018年11月2日至11月8日造价工程师延续注册人员,已经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请该批通过人员于2018年11月20日起,带注册证书到注册中心办理签章事宜。
地址:郑州市经八路29号建设科技大厦509室
联系电话:0371-63868216
联系人:李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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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管理】
第一条国家对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工程造价相关工作的人员,经注册方可以注册造价工程师名义从事工程造价工作。
第二条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的组织实施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分别负责。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第三条准予注册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予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一级)》(或电子证书)。
第四条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证书、执业印章样式以及注册证书编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统一制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注册证书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