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教育部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工作,汇聚优秀人才,充实工作队伍,优化队伍结构,现面向全国招聘学生专职辅导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选拔职位
专职辅导员20名,纳入学校正式编制。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范围
高校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内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二)条件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2.中共党员;
3.大学期间担任学生干部,或具备学生工作经历;
4.大学期间获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的,或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曾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处罚,或者涉嫌严重违法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党规党纪、校规校纪处分,尚未予以撤销的;
(4)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况。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者需通过复旦大学人事处网站进入专职辅导员招聘系统(http://register.fudan.edu.cn/p/publish/show.html?queryType=set&searchName=paidInfo.search&projectId=67928)填写报名信息。报名起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周四)北京时间8时至2018年11月30日(周五)北京时间17时。联系人:沈老师工作电话:65643825。
报名材料将由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或在复试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二)初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择优分批对应聘者进行初试。
(三)复试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对通过初试的应聘者进行复试考察。
(四)实习考察
通过复试的应聘者到学生工作岗位开展为期两周的实习工作,承担一定工作任务。
(五)录用
复旦大学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工作小组将根据学生工作部门和用人单位评价意见,确定录用意向,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录用手续。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