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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政策法规知识点: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2018-09-14 10:48: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18年导游证考试备战已经悄然拉开了帷幕,为了各位考友能够更好地复习应战,®无忧考网为大家准备了2018年导游资格证考试政策法规知识点:旅游资源法律制度,希望能对各位的备考有帮助。


  旅游资源法律制度


  1.风景名胜区具有的特征主要有可观赏性、集合性、二重性和国有性。


  2.国家对风景名胜区实行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


  3.国务院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风景名胜区的监督管理工作。


  4.风景名胜区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5.风景名胜区应当自设立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20年。


  6.编制风景名胜区规划,应当采用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7.进入风景名胜区的门票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负责出售。


  8.我国的文物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三种。


  9.《文物保护 法》规定,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10.《文物保护 法》规定:一起考古发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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