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
(三)年龄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四)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曾因*、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四)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五)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报名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09月10日至2018年09月14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毕节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四楼办公室(洪山路37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1份(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4张;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需持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照4张。
2.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在考试时提交的证件不一致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等环节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3.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照《招聘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予以确认。
4.在公开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作顺延递补。
5.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8年9月 1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考生凭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收据到报名处领取。
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 陈老师
咨询电话:0857-8253005(毕节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