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汉沽区教育局2009年公开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汉沽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我区农村小城镇建设及中心幼儿园的开园对学前教育专业师资的需求,经区人事局核准,拟招聘学前教育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为茶淀镇中心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6名。
二、应聘条件
1、原则上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未婚,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3、2009届、2008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学历毕业生(限天津生源、女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5、应聘人员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一式三份或四份。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9年9月10日至2009年9月11日
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汉沽区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人:孙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67115904,67117995
四、考试内容及时间
1、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理论、专业知识、时事政治等,面试内容主要为试讲、答辩。
2、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应聘人面试时按学前教育教学大纲的要求准备试讲课程,试讲结束后进行答辩。
4、招聘考官依据应聘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0%、60%的比例综合量化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分数排序情况及学科需求,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签订就业协议,新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按需求统一安排工作单位。
新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七、注意事项
1、应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2、应聘人员必须按实施方案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3、应聘人须填写《报名表》二份,交报名考务费100元。
4、应聘人一经录用,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七年。
汉沽区教育局
2009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