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唐山一级建造师增项证书领取通知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址
请考试合格的考生到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证书领取的相关事宜。
唐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B段二层,建设路与北新道交口西南角)
要求
本人领取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取需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单位统一领取需出具介绍信(单位加盖公章),介绍信上需注明领取证书名称、领取时间、领取人信息、被领取人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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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四条。
行政许可条件
1、经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2、受聘于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
申请材料目录
1、建造师注册申请表;
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3、达到继续教育标准的证明材料;
4、身份证、聘用单位出具的聘用合同等复印件。
行政许可程序
1、申请人通过聘用单位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对申请注册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上报建设部;
3、建设部进行审核,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准予注册的,于法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
办理期限
初审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
省建设厅政务服务中心(注册中心)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因故经分管部长批准,可延长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