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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福建泉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

2018-07-09 12:41: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2017年福建泉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通知已经公布,为了方便考生查阅,下面®忧考网为大家提供了2017年福建泉州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证书领取通知,欢迎考生及时关注。

2017年泉州市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已可供领取。我市成绩合格人员请在每周一、周三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代人领取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件,或由单位出具领取证书的介绍信并携带办理人身份证件)到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津淮街东段丰泽区政府旁)八楼811室领取(联系电话:22135549)。

【考试成绩管理】

1、考试合格标准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由公安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社部会同公安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研究确定本地区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合格标准。

2、考试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公安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者,可或者由当地人事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当地区范围内有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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