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列证书已出,请按本网站4月份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各种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考后审核和*的通知》要求前来办理:注册环保工程师
二、审核通过和老考生带身份证(如需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请自行到本网站*并盖章)到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阳市新五大道88号)二楼服务大厅18号窗口领取证书。
三、资格审核不通过者直接取消成绩并报国家人事考试中心。未参加资格审核者可以继续申请资格审核,证书保留五年。
四、其他证书预计到2018年6月20日后可办理。
【注册环保工程师注意事项】
一、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可以注册环保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二、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注册的审查机构。
三、取得资格证书并申请注册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并通过聘用单位向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注册申请,均应出具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报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报材料和审查意见报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