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张家口市2017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定于2018年6月6日至6月15日发放,请张家口报名点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张家口市职称考试中心领取。如考生委托他人代领的,须代领人持本人及被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休息。
领取地点:张家口市桥西区西坝岗路56号(原市人才市场一楼大厅)
联系电话:8086193、8015241
【注册信息】
提交材料
(一)初始注册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4.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
(二)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4.聘用单位出具的申请人执业期间履职情况证明材料;
5.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三)变更注册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
3.与原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到期或者解聘证明;
4.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聘用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四)补办执业证或执业印章
1.补办申请表及书面说明;
2.损坏的执业证、执业印章残件,或者在所在地省级主要报纸刊登执业证、执业印章遗失声明原件;
3.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1张。
注册条件
通过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或经认定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需注册登记的人员,可向《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申请初始注册。
注册程序
1.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应登录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信息并上报,*初始注册申请表;
2.经聘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将初始注册申请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报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
3.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收到初始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原件及其他注册材料原件认真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4.各省级或部门注册管理机构在初审合格人员的初始注册申请表和汇总表上加盖本机构的公章后,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注册材料上报至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终审,终审合格后予以注册,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
对不符合初始注册条件的人员,应当自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未通过初审的原因。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申请复议。
注册依据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经各单位组织申报,省级、部门注册机构初审,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条件的人员注册。同时发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告有异议,应当以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书面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司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