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在1648年以前先后受到哈布斯堡王朝、神圣罗马帝国和西班牙的统治,1581年成立尼德兰联省共和国(荷兰共和国),1648年西班牙正式承认其独立,并在17世纪时达到鼎盛时期,成为当时世界上大的海上霸主,曾被誉为海上马车夫。1815年成立王国,1848年确立君主立宪政体。
荷兰是低地国家,本土设12个省,下设443个市镇。首都设在阿姆斯特丹,政府机关设在海牙。国土总面积41864平方千米,位于欧洲西偏北部,是亚欧大陆桥的欧洲始发点,与德国、比利时接壤。还是欧盟和北约创始国之一。
2018年3月27日,荷兰教育国际化组织宣布,本学年汉语已正式成为荷兰中学毕业考试的外语选考科目。
这里所说的“荷兰定居计划”是指在中国境内企业(母公司,下同)在荷兰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下同)的投资行为,并使派遣经理申请荷兰高技能移民项目居留签证,随行家属同时获得居留签证。根据现行移民局发放的五年居留许可批准。
在所有欧盟成员中,目前荷兰是可以一次性颁发五年居留许可证给外国人的国家。
荷兰移民申请条件
A.申请人所在中国公司条件
1、公司拥有一定历史,成立至少两年以上
2、注册资金符合要求,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特别的年营业额要求
4、拥有一定经营规模
5、荷兰子/分公司的注册资金不少于5万欧元
(该注册资金申请人在获得签证后可灵活支配)
B.申请人个人条件
1、年龄55岁以下
2、过去三年中是公司经理级管理人员
3、非公司大股东
4、大专学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