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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黑龙江牡丹江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5月15日-6月8日

2018-05-22 15:26:00 来源:无忧考网

导语©无忧考网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了解到,2017年黑龙江牡丹江一级建造师合格证书领取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6月8日,具体事宜详见如下:


广大考生:


201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不含增报专业)从即日起启动发放工作,现将有关发证事宜通知如下:


请在我市报名的考试合格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服务大厅办理(牡市江南卧龙街1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515室)。发证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6月8日,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6172092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证书有效期】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执业印章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样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制作。一级建造师成绩是否需要全部科目,答: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动弹治理办法,即:一级建造师成绩有效期为2年。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必需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但并不要求在一个考试年度必需通过几个科目或必需通过哪些科目。有的考生以为一年至少要通过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个科目,这些理解都是不准确的。另外,免试部门科目的职员必需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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