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员,55周岁以内;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获*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且应当担任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副主任职务;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选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本人曾受到警告以上党政纪处分或受过律师主管部门及律师协会处分的;
3.为达到被选聘目的,弄虚作假,捏造、伪造有关文件资料的;
4.不适宜担任选聘单位公职律师的其他条件。
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8年5月15日—2018年5月28日。
(二)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
镇雄县委办公室秘书科(联系电话:0870-3124345)。
其他事项
为保证选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