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的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工作将由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负责。而属于中央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备案工作,可按属地原则在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办理,也可由集团总部统一办理。
注册办理程序是,将由东莞市国资委、经贸局(委)分别负责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初审工作。初审工作具体包括注册申请的受理,申请人材料的汇总、核实,资格证书的收取、发放等。审核合格后,将报送省国资委、省经贸委或交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集中办理。
根据《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有关规定,东莞市的企业法律顾问注册工作将由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负责。而属于中央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备案工作,可按属地原则在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办理,也可由集团总部统一办理。
注册办理程序是,将由东莞市国资委、经贸局(委)分别负责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的企业法律顾问的注册初审工作。初审工作具体包括注册申请的受理,申请人材料的汇总、核实,资格证书的收取、发放等。审核合格后,将报送省国资委、省经贸委或交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集中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