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本次考试工作在区考委统一领导下,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担任考区主任,区教委主任担任考区副主任,区考办、区教委、区公安局、区电力公司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抓实监考培训。从区考办和教委直属事业单位中选聘了监考员,组成了一支素质过硬、业务熟练的监考队伍,在考前进行了扎实的业务学习培训,准确把握考务细节,清楚考务新要求,杜绝“经验主义”麻痹思想,确保考务操作规范。
三是严肃考风考纪。通过发放《考生须知》,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向考生周知考试纪律,提高考生诚信参考意识。严格按照“检查一个放进一个”的原则把好考生入场关,细心查验考生身份,切实加强考生抄写笔迹确认内容,坚决维护考试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