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学校、幼儿园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日山办发〔2015〕30号)、《干部任用条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选聘校长、园长各1名,现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驻龙山小学校长1名。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两城中心幼儿园园长1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 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理想信念坚定,职业道德高尚,克己奉公,廉洁自律。
2.教育理念先进,教育教学水平高,组织管理和沟通协调能力突出,改革创新意识强,求真务实,团结协作,业界声誉好,群众威信高。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校长的资格条件
(1)山海天中小学现任副校级及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或经市教育局认定的校长后备人才。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资格证层次符合应聘学校学段要求。
2.园长的资格条件
(1)山海天中小学、幼儿园现任副校(园)级干部及以上岗位工作满2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日以后出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选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报名人员于2018年4月3日前持本人与任职条件有关的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各一份,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报名登记表、诚信书(见附件)以及与评审有关的证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论文著作、课题成果、教学成果、荣誉称号和能证明工作业绩的材料等),体现针对报考岗位学校(园)的综合治理能力的治校(园)方案(治校方案需报名本人签字密封)等,到区社发局政工科申报。
(二)资格审查
个人申报结束后,选聘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专家评审;选聘职位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原则上达到1:3。
(三)评审推荐
评审推荐由专家组成的评审推荐委员会采取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面试答辩占50%、材料评审占50%。
1.面试答辩。面试答辩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育的理解水平、政策把握水平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水平,满分100分。
2.材料评审。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基础条件和对具体学校(园)的综合治理能力水平,满分100分。
专家评审委员会经综合评审后择优向区选聘领导小组按不低于岗位数2倍的比例提出推荐人选。
(四)确定考察人选
区选聘领导小组根据专家评审委员会的推荐人选,综合考虑后,按岗位数2倍的比例提出拟考察人选,报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正式公布考察人选。
(五)考察
按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包括民主测评和组织谈话等。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工作表现、敬业精神和群众威信等,并进行资格复核。
(六)确定拟聘用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区选聘领导小组提出拟聘用人选,报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后,分别在申报人所在学校、选聘学校、区社发局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由区社发局根据《山海天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试行)》(日山办发〔2015〕30号)规定行文聘用。
本通知由山海天旅游度假区选聘校长、园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3-8316112。
监督电话:0633-8316267 ;0633-8316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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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群工作部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