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
兹有***系我单位工作/存档人员,申请赴***国***(留学、定居、探亲、工作等),根据其档案记载和我单位掌握情况,现提供证明如下: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地点:***,生父姓名:***,生母姓名:***。
盖章XXXX年XX月XX日
XXX公证处:
兹证明XXX,男/女,于XXXX年XX月XX日在XXX(此处填写出生的市、县)出生。XXX的生父是XXX(如去世需注明:已故),XXX的生母是XXX(如去世需注明:已故)。
特此证明。
盖章XXXX年XX月XX日